2019年12月10日晚18点,上海财经大学财经法律论坛第174讲于法学院116会议室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巡回协作部副总监、行政处罚委委员吴明晖担任主讲人,讲座主题为《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案例分析》。beplay全站 副院长葛伟军教授担任主持人。beplay全站 樊健、夏戴乐老师以及众多学生参加了此次论坛。

吴明晖委员从整体上对证券市场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了概述,随后通过案例分析,从实证角度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信息披露“、”中介机构违法“四类常见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进行深入的阐述,并介绍证监会执法的逻辑以及司法是如何看待此种执法及其结果。
首先,吴明晖委员介绍了证券市场行政执法的日常工作机制,提到日常行政处罚的起始端是沪深交易所的日常监管,交易所和证监会不一样,证监会是行政机关,而交易所是自律监管机构,虽然差一个字,但是在案件审理中的地位不一样。日常监管机构的任务是发现和移送线索,移送之后进入立案调查环节,经过调查如果认为当事人确实需要受到处罚,就进入到证券期货行政执法的关键一环——违法违规案件的审理。其后通过数据说明我国行政诉讼比例日益提高,这就要求行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法律文书更加标准,执法规则更加统一,行政应诉更加专业。
随后,针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违法三种传统的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吴明晖委员展开了详细分析,结合我国法条的具体规定,阐释三种违法行为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表现形式,并通过引用具体案例加深大家对于抽象描述的理解。吴明晖委员指出,这三种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虽然传统,但也是最难理解和把握的。很多人都读过法条,但是读过不是最重要的,真正的是要了解条文背后的目的是什么,到底要规范什么样的行为,这样才能在实践审查中面对棘手问题时游刃有余,有理有据。
其后,吴明晖委员通过几组图标和数据展示了中介机构行政处罚概况,可以看出近几年受罚最多的是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此,吴委员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是风险导向还是合规导向是没有什么区别,因为当事务所识别出风险的时候,往往是违规的。随后通过粤传媒收购香榭丽这一具体案例,概括了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的四种具体情形:执业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程序缺失,未尽特别注意义务,未对其他机构的工作审慎核查以及内核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并通过新时代证券(美丽生态)案例介绍了中介机构行政处罚的三个特点:对公司与中介机构一案双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中介机构是否违法进行认定,对单位与个人实行双罚。
最后,与谈嘉宾针对和解,大数据和信息的重要性做了一些发言和提问,并都对吴明晖委员的实务经验表示钦佩。葛伟军教授再次对吴明晖委员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图供稿:郑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