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委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潘福仁院长为上海财经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了题为“民事审判思维定势问题”的精彩讲座。
潘院长长期主持法院工作,掌握大量第一手审判信息,他结合审判实践通过众多案例深入浅出地畅谈民事审判的思维模式,重点分析了民事审判的思维特点,民事审判的思维过程以及民事审判中法官思维的形成和改进。潘院长指出,法律人的思维与普通百姓的日常思维有着较大区别,法律人更应尊重法律规则、重视证据规则、重视逻辑推理、重视利益平衡。民事审判实践中,法律思维决定办案思路,办案思路决定办案效果。当前社会普遍关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民事审判应追求、注重社会效果,同时要处理好能动司法、司法独立与司法中立的关系。潘院长还对民事审判的价值判断和利益平衡的关系,民事调解与民事判决的关系,舆论引导和引导舆论等问题作了详细地阐述。潘院长认为,在民事审判中,法官要追求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司法效率,并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法律规则、保持超脱、能动地回应社会,要把方便留给当事人。
潘院长的讲座为同学们带来民事审判前沿的最新信息,提升了同学们对民事审判思维的认识,也引发了同学们对民事审判思维定势问题的进一步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