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以“全面开放的营商环境与自贸区司法保障”为主题的第六届中国自由贸易区司法论坛在上海一中院召开,本次论坛由上海一中院与最高法院民四庭、上海财经大学、浦东新区法院联合举办。最高法院罗东川副院长、市高院陈萌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蒋传海校长等出席并致辞。来自最高法院及辽宁、重庆、湖北、广东、北京、天津和本市法院以及相关党政机关、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律师协会和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80余人参加论坛。开幕式由上海一中院黄祥青院长主持。
罗东川指出,自贸区是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也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自贸区建设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大局。罗东川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自贸区建设对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意义,精准对接国家战略,服务中央重大决策。二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面开放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设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处理机制。三要对标国际高标准,贯彻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时研究该法施行后的司法应对。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自贸区商事纠纷案件前瞻性问题研究,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司法应对机制。
陈萌副院长表示,上海法院要积极适应上海自贸区增设新片区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挑战:一要加强新片区案件的前瞻性研究,二要建立完善与新片区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机制,三要主动做好与新片区政策制度设计相关的法律服务保障。
蒋传海校长表示,上海财大将继续对接自贸区建设这一重大国家战略,协同上海一中院等相关单位,承担自贸区课题,开展司法实务研究,为自贸区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论坛围绕三个专题进行。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法治保障”专题中,与会人员围绕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发扬传统商法理念、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完善跨境破产制度、“商人理想型”司法机制构建等问题展开讨论。

在“外商投资制度全面升级与司法衔接”专题中,与会人员就外商投资法对合同效力和商事仲裁的影响、自贸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建设、上海自贸区立法保障等问题展开交流。

在“自贸区商事金融纠纷热点与司法保障创新”专题中,与会人员分享了关于商事审判的思维冲突、自贸区商事司法热点、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程序性问题、商事调解制度的发展、《新加坡公约》实施后涉外商事金融ADR机制的司法回应、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闭幕式上,上海一中院黄祥青院长、浦东新区法院吴金水代院长分别进行了总结发言。
论坛议程
开幕式
主持: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祥青
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萌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蒋传海教授
专题讨论
第一专题
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法治保障
主持兼点评: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汤黎明
发言:
1.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优化营商环境与自贸区制度创新》
2.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卢颖:《传统商法理念的发扬与现代营商环境的优化》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庭长丁海湖:《关于跨境破产的广东思考》
4.华东政法大学中国自贸试验区法律研究院院长贺小勇教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自贸区法治核心》
5.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营商”司法机制论》
第二专题
外商投资制度全面升级与司法衔接
主持兼点评: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赵卫平
发言:
1.beplay全站 李宇副教授:《外商投资法与合同效力》
2.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徐俊:《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裁判的“五个面向”》
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法官彭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保障的前海经验》
4.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王唯骏:《新外商投资法下的仲裁思考》
5.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上海自贸区法治保障再出发》
第三专题
自贸区商事金融纠纷热点与司法保障创新
主持兼点评:
上海财经大学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杰普教授
发言:
1.北京大学法学院邓峰教授:《反思当下商业审判的思维冲突》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潘云波:《自贸区创新发展与商事司法热点问题》
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贸审判庭负责人赵林:《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程序性问题研究》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庭长曹克睿:《涉外商事金融纠纷中ADR机制的发展与变革——<新加坡公约>实施后的司法回应》
5.中国(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协会会长、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陈乃蔚:《上海自贸区商事纠纷调解的实践与思考》
6.beplay全站 院长宋晓燕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闭幕式
主持:
beplay全站 院长宋晓燕教授
总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代院长吴金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祥青
文:黄白 戴欣媛
图:龚史伟 董雪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