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2010年11月11日】物价飞涨政府应当未雨绸缪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12浏览次数:444

法治周末特约评论员 郑少华

今年以来,“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糖高宗”、“油不得”等一系列网络热词迅速走红,构成了我国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的奇特图景:全球金融危机余波未了,人民币客观上还在升值;而另一方面,物价猛涨,民生维艰……

  最近两年,为克服全球金融危机,中国新增贷款17.3万亿元,如此天量的钞票进入市场,在当前中国投资渠道狭窄以及国外市场尚未复苏的前提下,除了抬高物价,导致通货膨胀之外,别无他途。

  通货膨胀,导致一系列民生问题出现:广大民众以捉襟见肘的工资应付价格日益上涨的生活必需品,除了节衣缩食外别无选择;通货膨胀的预期,将加剧人们对未来的担忧,从而可能形成社会大规模的不安与恐惧。

  作为一个现代政府,其基本职责包含两大方面:一是经济职责——保障增长、稳定货币、促进就业、国际收支平衡;二是社会职责——保障广大民众包含生存权在内的基本人权。一个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就靠政府忠实履行其基本的经济与社会职责。

  通货膨胀,不仅说明政府没有履行好其经济职责,而且更严重的是侵犯了广大民众的生存权:其一,现代政府的核心职责就在于保障生存权,即现代政府必须确保一般民众的生活与就业的基本权利,进而使之可以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其二,政府拥有铸币权。因为在现代社会,经济的运行必然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即所谓的信用经济。这是以政府拥有铸币权为前提的,即政府通过其铸币权,提供与调控货币总量,从而使经济处于健康、稳定与有序的良好运行态势。其三,现代政府的铸币权必须以保障民众的生存权为底线。否则,社会必将骚乱不安,从而可能会危及政权本身。

  在目前我国已形成通货膨胀的客观事实与通货膨胀预期的社会心理高企之时,政府必须从保障民众的生存权角度,解决民生问题,进而克服通货膨胀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切实履行人民政府的职责。

  近两年来,投入市场的天量货币,其中有相当的数量掌握在我国垄断性国有企业手中,他们以此人为地抬高了房地产市场与一些资源性物资的价格,挤占了不少民营中小企业的投资机会。民间投资只能转向广大民众所需的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而抬高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因此,政府当务之急必须采取断然措施,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状况,引领与扶植中小企业进入非竞争领域,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如此,一则通过竞争压低资源性产品价格,一则使投向生活必品的货币流向资源性产品市场,降低生活必需品价格。

  根据生存权理论,现代政府必须在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与社会救助、就业等方面给予广大民众帮助,即建立包含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救助在内的社会安全网络,使广大民众的基本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权利不会因通货膨胀受到太多的影响,保障基本的生活质量与生存状态。

  通货膨胀,就其本质而言,无异于在老百姓头上征收一次重税。因此,政府应该根据CPI情况,建立物价水平与政府补贴的挂钩机制,即政府根据物价的涨幅,迅速与及时地给予广大民众生活必需品的补贴,使之生活在免于贫困与免于恐惧的状态之中。

  在我国目前的权力格局中,无论经济问题,还是民生问题,都仰赖于国务院的解决。但是国务院各部门的运转,往往处于分散运转状态。因此,必须由国务院牵头,形成一个解决经济与民生问题的联动机制,在这个机制中,必须由国务院总理或常务副总理负责,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人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如此,才有可能解决当下的问题。

  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的通货膨胀问题再也不是一国内政问题。人民币的不断升值,在升值预期下,国际社会热钱不断涌入,亦成为此次通胀的因素之一。因此,我国政府实有必要强化与美国、欧盟等的谈判机制,采取各种措施,以阻断国际热钱的流入。

(作者系beplay全站 院长、教授)

(来源:法治周末20101111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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