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始于2005年,是第五批获得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资质的学校,是上海第四所获得培养资格的大学。法律专业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在上海这个大都市培养法律专业硕士,不同于在国内其他城市;在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优势学科的财经大学,培养法律专业硕士,既不同于综合性大学,也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大学。这些因素构成了上海财经大学培养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社会背景,也决定了上海财经大学培养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特色。
一、坚持法学本色, 凸显财经特色
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其专业的类别是法律,阵地是法学院,参与者的一方是对法律感兴趣的其他专业本科毕业、希望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的学生,以及现存的、希望提升理论和专业素养的职业法律人,参与者的另一方则是法学院的教授。在法律专业硕士培养过程中,参与者之间的对话主要在学生和老师之间进行,对话的素材则主要围绕法律进行,对话的内容则是法律理论、法律技术、法律伦理等。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上海财经大学的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培养,必须坚持法学本色,只有坚守法学本色,才能确保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法学味儿。
上海财经大学培养的法律硕士,又具有自己的特色,这就是财经特色。上海财经大学的优势学科是经济学和管理学。在管理学中,学校的会计学专业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在经济学领域,理论经济学中的西方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的金融学,在全国名列前茅。在这样一所大学培养法律专业硕士,理性的选择自然是把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的优势,融入到我们的法律硕士培养中来。为此,在课程设计上,我们加入了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的课程,凸显财经特色。
二、坚持法理分析, 突出法律技艺
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总体上仍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强调整个法律制度的系统结构,在法学教学中探究法律背后深层次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在法学教学中以非判例教科书为蓝本,在教学方法上注重系统讲授抽象的概念、原则、基本原理和理论,旨在向学生传授知识。案例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分析、推理和表达等能力和职业律师的论辩技巧。中国的法律教育正处在由大陆法系国家的教育模式向大陆法系国家法学教育模式与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教育模式逐步融合的过程中。在教学上,表现为既重视法律制度的系统结构的解释,又注重判例法的教学方式。
为适应这一转型,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项目的培养,既坚持传授法律的系统知识,又强调案例教学,训练学生的司法技艺。为此,我们加重了实务型课程的分量,聘请资深法官、资深检察官,开设司法前沿课程、检察理论与实践课程。他们结合实务中的典型案例,从法律规则适用,解释规则,发现规则漏洞,到填补法律规则漏洞等技巧。同时聘请具有英美法律训练背景的资深律师,开设法律谈判课程。
三、坚持课堂教学以解决问题为中心,走开放办学之路
法律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基本使命,它是实用的、务实的。而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的目标是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实用性是其基本指向和追求。这就决定了法律硕士教育必须坚持实用性这一指针。它内在的要求是法律硕士教育应当以问题为指引,结合问题讨论法律问题,把法律置于问题之中,通过对复杂问题、典型问题的法律解决,提高学生的法律能力。
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坚持实用性导向。为落实实用性,走出了一条开放性办学的道路。聘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走进法律硕士课堂,发挥法律职业者的实务专长。这些法官、检察官则根据他们的实务经验,组织编写教学纲要,组织教学。他们把法律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进大学课堂。热点问题密切关注,难点问题分析争点,解析法律与现实之间的距离。
(来源:上海法治报 2009年7月3日 第B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