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2009年6月15日】第二届法院院长论坛在沪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16浏览次数:595

记者 蒋安杰 刘建

本报讯 6 12 ,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司法研究与法学教育中心共同主办,以利益平衡和司法公正为主题的第二届法院院长论坛在上海举行。 来自江苏省南京、苏州、常州、无锡、镇江、南通、盐城以及浙江省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共12个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同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共15位院长就司法过程中利益平衡的价值及规范问题展开热烈研讨,并就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让利益平衡原则更好地发挥作用进行了多方面的交流。 司法过程是一个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感性实践过程,法官在司法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利益衡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福仁表示,法官要妥善地平衡各方利益,就要学习司法技巧,不断提高利益平衡能力,通过恰当地运用利益衡量这一调整社会变化和冲突的工具,使各种利益矛盾可能给社会体系带来的重大冲击得以分散和缓解,使司法的价值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与会的15位院长一致认为,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时代,面对多元的利益和价值,面对存在的诸多对立和矛盾,迫切需要每一个法院和法官认真考虑每一个案件的特殊情况,在矛盾中寻求最佳的平衡点,通过利益平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来源:法制日报200961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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