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技术分析第四讲:高凌云老师《Common Law:Legal Proceedings》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889

       2017年10月20日,复旦大学高凌云老师在上海财经大学模拟法庭教室向法律硕士同学继续介绍判例技术分析,本次讲授的主题是《Common Law:Legal Proceedings》(《普通法:法律程序》)。

       在课程伊始,高凌云老师对上节课介绍的陪审团制度做了简要回顾,然后进一步向我们介绍了普通法法律程序的内容。高凌云老师强调,我们作为法律人,在学习英美法的判例时,重点在于发现英美法中是怎么规定的,即“What does the law say”,而不能主观臆断。

       所谓“Legal Proceedings”,中文意思是“法律程序”,高凌云老师先概括地对整个法律程序进行介绍,主要包括立案、送达、答辩、显示证据、确定开庭日期、选择陪审团、法律初步指示和审判几个步骤。而后,高凌云老师将每个步骤详细展开,通过普通法法律程序与中国诉讼法律规定的对比,启发同学们思考,有效帮助同学们学习域外判例技术。比如,高凌云老师在介绍“Discovery”(“显示证据”)一节时提到,虽然这一法律程序与我国诉讼程序中证据交换类似,但是实际上仍是不同的。

       本次课程中,高凌云老师采用全英文教学,用专业而质朴的语言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普通法法律程序,课堂气氛活跃。高老师还在课后为同学们耐心答疑解惑,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供稿人:卓鑫(学生)

供图人:卓鑫(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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