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更好地服务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由上海市法学会主办、beplay全站 和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新常态下不良资产处置的转型创新与法律适用”研讨会在9月15日下午顺利召开。来自国内法学院校、法院系统、法律服务机构和经济、金融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对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稳定发展提出了诸多良好意见和建议。开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秘书长毛坚平主持,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卫民致欢迎辞,研讨交流由我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宋晓燕教授主持。

在研讨会上半场,上海金融行业信息协会不良资产应用委员会秘书长、上海为安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刘波先生认为不良资产处置是一种特殊机会资产,并具有不同的类型,在资产端、资金端和处置端形成“金三角”关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唐卓青副局长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了不良债权执行难的问题,特别是申请执行资格和利息问题在实践中的处理情况。上海市一中院金融庭单素华庭长在司法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金融机构对不良资产的形成负有一定的责任,特别是存在审贷不审慎、运作不规范的情况,同时也存在时效、抵押物处理、民间借贷等法律风险。北京甲乙丙资产管理公司邱代伦董事长做了题为“跨界整合,盘活废品、次品、库存品”的报告,并分享了他的实务经验。上海市二中院金融庭竺长赟庭长结合司法审判实践,总结不良资产处置特点,认为商业化及投行化资本能对违约项目进行持续投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风险官李进安先生分析了债权收益权转让、违约债券处置等问题。我院樊健老师重点分析了不良资产证券化中的信息披露问题,认为可以利用大数据方法对大量基础信息进行分析,从而解决资产证券化中的信息问题。
在研讨会下半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庭王鑫庭长结合钢贸案件的审理情况,讨论了不良资产受让人是否享有合法债权、抵押登记受让债权还是收益、转让通知等问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金融庭陆晓峰庭长认为特殊机会投资业界和司法体系的积极沟通可以提升司法效率,并获得更高质量的解决方案及审判结果。上海市律协副会长、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呂琰律师分析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基本运作模式,认为关键问题在于风险是否真实转让,能否完全实现破产隔离。上海投喆资产管理公司CEO王永刚先生分享了实务中的真实案例,讨论了商业银行、地方政府、被托管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各方在处置不良资产上的地位和协调问题。德富资产执行合伙人吴舸先生认为大量投资机构进入违约市场,对整个金融体系的不良问题解决,具有利好效应;现有债权人由于机制问题,较难对困境项目进行再投入,商业化资本的进入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何颖副教授就资产管理公司牌照制度的设立初衷以及实际运行效果进行了讨论。

最后,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吴弘教授对会议进行总结,认为各界人士就新常态、新变化背景之下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转型创新方式和法律适用,特别是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也提出了立法建议,符合为实体经济服务、防范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精神。
(供稿/图:苏盼、樊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