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9日上午,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为中心揭牌。中心主任是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下设学术委员会和秘书处,下辖多个最高法司法理论研究基地及司法实践基地,并聘任优秀环境资源法官和环境资源学者作为研究员。
最高法聘任二十位科学技术界专家和二十位法学界专家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法学院全职特聘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法学院全职特聘教授、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树义教授受聘为首批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其中王树义教授兼任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的设立,旨在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审判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首批受聘的二十位法学咨询专家中,我院独占三席,充分体现了我院环境资源法创新团队的学术影响力。近些年来法学院重视学科建设和人才引培工作,各个学科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环境资源法和经济法等优势学科更是取得了全国领先的地位。郑少华教授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于生态文明司法保障问题的研究,积极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供稿: 付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