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四讲《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新动态与新走向》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330


2022年11月2日晚,beplay全站 法学进阶系列讲座第4讲“中国经济法学研究的新动态与新走向”线上讲座顺利举行。法学院单飞跃教授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中国经济法学研究提出的新要求与新挑战、经济立法的新使命与新方向、经济法实施的新任务与新机制、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命题与新探索四个方面,带领法学院师生对持续发展的经济法学开启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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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单飞跃教授从“经济社会发展对中国经济法学研究提出的新要求与新挑战”角度进行阐述。他指出,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经济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而如何研究、面对、回应这些问题,将构成经济法研究的新素材。

单教授指出,科技进步与市场化的有机结合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高质量发展本身要求配套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科学技术、市场机制与法律制度的有机结合构成完整的发展逻辑和体系。全面依法治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富裕等则体现经济治理体系对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同时,单教授还提到共同富裕在当代中国的展开包括政治思想、经验过程与法律机制三个方面,以及数字与人工智能更要求法律制度更高的回应性协调性与限制性。

此外,单教授也指出目前学科仍有不足,面对战争、疫情、通胀以及风险安全问题,在一带一路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等方面,经济法学的研究还不够,其安全观与风险观也需要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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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单飞跃教授从经济立法的新使命与新方向进行阐述。单教授认为,经济立法依然是经济法研究的核心问题。经济立法是除经济数据外,观察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指标,是法律手段中与国家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标志,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向前推进的核心密码。单教授讲解了我国经济立法的特点,他提到,经济立法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点,经历了从分散立法到系统立法,从问题导向到体系导向的发展,经济立法的数量规模也在不断庞大。他还进一步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经济立法产生了新的特点,即从市场主体立法到营商环境立法的转变、法律需要对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新的生产力的进行回应、强化对外开放立法、特定功能区立法等。

单教授认为,经济立法的品格应当包含坚持促进发展、防范风险、宏观调控三方面,中国的经济立法要有自己的立法优势,对经济立法的研究要有新思路。既要明晰经济立法、经济法立法、经济法典编纂、经济法法典化四个概念的区别,又要认识到经济法典需要建立在经济法立法规范已经高度完善的基础上,对于学界普遍关注的经济法典编纂问题,单教授指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经济法典的编纂条件,但我们依然可以善用法典思维,将经济法学研究推上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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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单飞跃教授从经济法实施的新任务与新机制角度进行讲解,他提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确立经济法部门后,经济法研究应当从存在论向实施论,从地位论向适用论转型。他指出,经济法的实施也与传统私法有明显差异,包括国家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监管、监督、司法等方式。此外,单教授通过经济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论述了我国经济法实施中合作监管、行政约谈、证券期货领域司法功能的加强、司法实践中竞争观转变等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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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单教授针对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新命题与新探索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这一部分的讲解中,他首先介绍了中国经济法学的理论思潮与认知范式,指出经济法领域的研究仍处于不断推进、思想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次,单教授对于中国经济法学的既有理论与新型理论,以及可能影响经济法学研究的一些规制与监管、平台经济、公司财务、风险合规等新理论作了概括讲述,并提出作为经济法学者仍需要为这条路添砖加瓦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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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至此圆满结束,单飞跃教授的国际视野与政治视角、具有前瞻性的安全风险观,展现了经济法学的独特魅力,给与会师生的留下深刻印象,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供稿人 | 王子悦

供图人 | 刘沛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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