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法论坛第二十一讲——廖诗评教授《域外管辖与国际关系中的法律战》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411


2022年11月8日晚,beplay全站 举办了上海财经大学国际法论坛第二十一讲《域外管辖与国际关系中的法律战》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beplay全站 张军旗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廖诗评教授主讲,beplay全站 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同学以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与了本次讲座。讲座伊始,张军旗教授隆重介绍了廖诗评教授,并从实践和理论角度阐释了本次讲座主题是当前的热点问题。讲座在现场同学热烈的掌声中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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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前,廖诗评教授介绍了本次讲座的内容安排和时间分配,本次讲座以廖诗评教授代理或参与经办的案例展开,讲座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美国法中的长臂管辖、国内法域外适用和域外管辖,第二部分为中国法中的涉外管辖、域外管辖和国内法域外适用,第三部分是作为法律战工具的域外管辖、长臂管辖和国内法域外适用。

首先,在第一部分美国法中的长臂管辖、国内法域外适用和域外管辖的内容中,廖诗评教授阐释了美国法中域外管辖制度与长臂管辖的内涵和关系,廖诗评教授指出,美国域外管辖制度的规定和实施是围绕立法管辖、执法管辖和司法管辖三类管辖权展开的,其中长臂管辖属于美国法上的民事管辖范围,也属于司法管辖范围。随后,廖诗评教授就与长臂管辖相关的两个案例进行分析,在美国美光公司诉福建晋华、台湾联合电子案中既体现了美国传统意义上的域外管辖制度,又体现了美国法域外适用中行政机关的管辖权;在爱立信诉TCL案中针对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体现了比较单纯的长臂管辖原则。针对上述案例,廖诗评教授提出对美国长臂管辖的救济和反制可以归纳为三方面,分别为美国国内法救济、国际法救济和中国国内法救济。随后,廖诗评教授详细讲解了对美国法域外适用的救济和反制,主要分为美国国内法救济、国际法救济和中国国内法救济三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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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第二部分中国法中的涉外管辖、域外管辖和国内法域外适用的内容中,廖诗评教授提到我国有关涉外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在民事诉讼法修订中,中国版真正意义上的“长臂管辖”有期正式形成,目前在我国《刑法》、《反间谍法》、《证券法》和《反垄断法》中均有与“长臂管辖”相关的表述和规定,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部分重要立法的域外效力缺失、法律责任条款无法保证域外适用的效力、所设定的管辖权依据和管辖连接点尚可以进一步丰富和对中国法院在域外适用领域所能发挥的作用和功能重视不够等。随后,廖诗评教授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在立法方面,可以尽可能增设保护管辖权连接点,但法律地域适用范围不宜过于明晰;针对执法方面,可以构建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和解、行政约谈、调查等为内容的多元化综合性涉外行政执法体系;此外,可以根据客观情况的发展赋予法律法规连接点新的含义,或者对连接点进行适当解释,如违法行为发生地、经营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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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第三部分作为法律战工具的域外管辖、长臂管辖和国内法域外适用的内容中,廖诗评教授具体阐释了法律战的分析框架,其一,“共同体”对“个体”,廖诗评教授提出,一国可能会指控另一国不仅违反了其对自己承担的义务,而且违反了对其他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社会的义务。在此情况下,该国可能积极地向国际社会寻求支持,促使在国际社会中孤立另一国。在极端情况下,另一国可能会被诬蔑为国际社会的“法外国家”。据此,该国可能声称其与另一国争斗不仅是旨在维护自身的权利,也是旨在维护共同体的利益。因此更可能获得其他国家的支持,至少避免其他国家站在另一国一边,而另一国则可能面临更大的政治与法律压力;其二,“法律”对“政治”,主张层面位为法律争端与政治争端;其三,“善意”对“恶意”,主张层面为滥用权利。

廖诗评教授发言完毕后,张军旗老师进行总结发言,随后,线上和线下的同学就本次讲座与廖诗评教授进行了积极讨论。讲座最后,全场听众再次向廖诗评教授表示谢意,本次讲座在学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完美落幕。


撰稿人 | 李婷玉

供图人 | 李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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