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少华教授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3浏览次数:351

    据沪府办发【2013】29号文,我院郑少华教授等10位同志被增补担任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共58人组成。其中,常任委员17人,非常任委员41人。主任委员由常务副市长屠光绍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秘书长蒋卓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华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担任。其他常任委员有13名,由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和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非常任委员41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以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内熟悉法律工作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其职责为负责审议市政府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研究本市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许旭荣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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