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海商法研究的新契机与展望”学术研讨会在我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成功举办。年会由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主办,beplay全站
承办。
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陈金鑫,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肇芳,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陈冬沪,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beplay全站
院长郑少华,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副会长陈晶莹、副会长陈宪民、副会长孔庆德,beplay全站
副院长马洪,来自本市各法律院校、司法部门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以及论文作者50余人与会。
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主持研讨会开幕式并介绍与会嘉宾。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陈金鑫宣读了聘请郑肇芳同志担任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名誉会长的文件,并颁发证书。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beplay全站
院长郑少华致欢迎辞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beplay全站
的发展情况和前景规划。
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陈金鑫致辞。他提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在法律的完善和人才培养等软实力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着眼于长远发展,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理论研究工作,为上海航运中心软实力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在讲话中,陈金鑫副会长提出了两点希望:一是从问题和需求出发,加强实证研究,将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二是希望中青年法学家凝聚起来,发挥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郑肇芳致辞。她提出根据上海发展规划,2015年将实现货物、船舶、人才和资源要素的集聚,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航运金融体系,这为海商法的研究提供了机遇,国际海事仲裁的法律实践更加深入,也为海商法研究提供了新的契机。2014年将是我国首批海商法院成立30周年的日子,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海商法研究的契机,实现学术繁荣、民主创新,为法律人才培养提供支持。
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院长陈宪民介绍了本次论文征集评选情况,宣布获奖论文名单,并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证书。
开幕式结束后进入专题发言环节。在该环节中,副会长蔡鸿达作了“温哥华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综述”的讲话;上海海事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金晓峰以“2012上海海事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掠影”为题发言、上海社会科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小年作了“我国发展邮轮产业的若干法律问题”的专题发言。
专题发言结束后由六位论文代表作者介绍了投稿论文的主要内容。他们分别是beplay全站
张圣翠教授——《我国仲裁法中关于仲裁员规范的修改建议稿与说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沈秋明教授——《船舶融资租赁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董敏——《海上货物运输纠纷中的诉讼时效若干问题探讨》;上海海事法院沈军——《论二审程序中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问题——兼谈〈海诉法〉第95条的完善和修改》;上海海事仲裁委员会黄晨亮——《涉外商事海事合同争议解决条款分析》;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刘琳娜——《从CMI〈北京公约〉草案看我国船舶司法拍卖制度新实践》。随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副院长袁发强、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国华、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孔庆德分别就论文内容做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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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马洪教授主持闭幕式。上海市法学会海商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海事法院副院长荚振坤致闭幕辞。他肯定了本次年会召开的意义,并结合自己的实际体会希望有更多的专家学者和师生能够关注海商法领域。马洪教授表示beplay全站
的发展与各界的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并对百忙之中前来参加会议的各专家学者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姚千程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