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法学院2012海外法学论坛第十八讲在我校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成功举行。富布莱特学者、圣路易斯大学法学院CHAD W. FLANDERS教授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The American Elections: What Just Happened?"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胡凌博士主持。
CHAD W. FLANDERS教授首先现场做了一个调查,对于美国总统选举,分别从作为美国人和中国人的角度,在场的人会选谁?并与到场的师生进行探讨为何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接下来探讨了关于此次选举的问题:这个选举的结果是好的吗?整个过程是否公平?是否一些选举州对某个候选人有偏见而倾向于其他的候选人?FLANDERS教授向同学们讲解了关于选举的规则问题,可以称在美国关于竞选的规则为民主法,这些规则规范谁可以竞选,谁可以投票,这个过程是怎么管理的三个问题,并详细加以解释。
在对比了这次总统选举中的两个主要竞选者:在位者和挑战者后,教授分析了奥巴马胜出的原因:罗姆尼是个弱势的候选人,奥巴马写出了高水平的、富有经验的演讲,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期待。人口的变化,白种人口在美国人口的比例下降。选民想要什么?选民往往是无知的。国家是分化的,给了那些被称为摇摆选民的人很多权力,在许多情况下,很多选民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也不确定怎么去获得这些。总之,他们只想投票。那么为什么要选举呢?因为选举是民主的公民权的首要缔造者。
整个讲座过程中,FLANDERS教授与在场的师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近结束时,听众又就讲座内容和自己的困惑进行了提问,FLANDERS教授耐心细致地做了解答。之后,胡凌博士进行了简要点评,讲座在欢乐友好的氛围中落下帷幕。(姚千程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