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晚18:30,法学院2012海外法学论坛第十七讲在我校行政楼一楼梯教成功举行。来自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的黄辉教授为广大师生作题为《看门人机制与公司治理:从安然丑闻到金融危机的监管反思》的讲座。本次讲座由beplay全站 胡凌博士主持。
黄辉老师同时还是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双聘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哥伦比亚大学和剑桥大学等校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香港证券专业学会顾问等社会职务。其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Markets: Insider Trading Law in China (London,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6)一书在国际上被认为是研究中国内幕交易问题的代表著作,在2007年美国华盛顿举行的内幕交易法律高级研讨会上被专门讨论;并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香港的核心英文专业期刊上发表了十多篇论文。
在报告中,黄辉老师首先对看门人理论进行了整体性介绍,进而对看门人机制进行了经济分析,指出其法理基础在于公司治理机制,最后黄辉老师对看门人机制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分析。黄辉老师指出,看门人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是看门人声誉资本的绑定担保功能,其有效运行的机制在于看门人对自己声誉资本损害时对自己成本收益权衡,并结合安然丑闻及2008年金融危机进行了相关实证分析。看门人机制存在的法理依据则在于现代公司法上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后,在股东、外部独立董事与经理层间出现了信息传递的空白地带,而看门人在此间起到了相对公正的信息传递者角色。但是,由于看门人内部代理成本的存在,看门人控制代理成本的各种机制的不断弱化、看门人行业竞争的不充分,以及法理诉讼风险的降低等诸多因素的存在导致了看门人机制的实际效用不断弱化。对此,黄辉老师以证券分析师行业、资信评级机构等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黄辉老师对看门人理论的未来之路进行了简单的分析。
报告结束后,黄辉老师就相关问题与参与此次报告会的师生进行了探讨,师生们对这场精彩的学术报告报以热烈的掌声。(许旭荣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