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立法》讲座成功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09浏览次数:756

    
    10月18日上午,2012财经法律论坛第三十二讲在校行政楼一楼梯教成功举行。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松年教授作了题为“行政程序立法”的讲座。本次讲座由beplay全站 郑少华院长主持。法学院王士如教授、张淑芳教授和徐键老师等也到场倾听了讲座。   

    应教授首先指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在于英美法系十分重视程序正义,因此在其法律体系中无行政程序的立法,而在相对不重视程序公正的大陆法系国家,为了保证程序正义,则必须进行程序立法,因为法治首先是程序之治。在我国行政法制定之初,进行完整的一部行政程序的立法的条件还不成熟,因此只能进行单独的行政行为的程序立法,而在当前,进行一部完备的行政程序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在我国目前的行政行为程序立法中,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等行为的程序立法。行政处罚必须要遵循正当程序,在我国现行行政处罚法中首次引进了听证程序,这是正当程序的一个核心问题。在行政许可中,做出授益处分之时,要遵循程序简化、方便群众和效率提高的原则。     

    应教授接下来阐述,实体法决定要做什么,程序法则决定要怎么做。做什么需要程序保障,怎么做更需要程序来规范。行政程序法有以下特点:是调整行政机关做行政行为的程序;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给政府添加了程序义务,平衡了其实体权利义务。在我国目前全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尚未制定出来之前,地方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是一个很好的探索,目前在我国有湖南、山东、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等地制订了适用于本地区的专门行政程序法典,这对其他地区有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动作用。   

    讲座临近结束时,听众就讲座内容和自己的困惑进行了提问,应教授耐心细致地做了解答。之后,郑院长进行了简要点评。讲座最后在场学生以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应教授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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