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上午,检察理论与实践讲座课程第六讲在武东路校区第三教学楼顺利举行。继第四讲——《侦查监督制度》的精彩讲座,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助理检察员秦新承再次为08级法律硕士班的同学们带来题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演讲。
本次讲座的具体内容如下: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概述。这一节主要阐述了相关概念、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职务犯罪侦查实践中存在问题的背景下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内、外部监督机制的现状、学界对现行职务犯罪侦查监督机制的评价、现行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存在的问题、普通刑案与职务犯罪监督机制的差异、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过程;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管辖与回避。这一节主要介绍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类型:“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和“一种情况”、 人民监督员案件管辖模式、人民监督员回避制度;三、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及权利义务。这一节介绍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具体选任、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成效及实例。这一节结合实际数据和经典案例详细介绍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的基本情况、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的效果。五、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这一节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存在基础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探讨、简要的对人民监督员制度与人大监督、人民陪审员制度、廉政监督员制度、检务督察制度进行了比较。
秦检察员对上述内容结合实践的详细介绍、分析,让同学们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有了具体的认识。互动环节,同学们的积极提问,显现了大家对检察理论实践课程的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