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2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主办,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气候变化应对与绿色发展国际论坛”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举行。本次论坛邀请到多位国内外绿色法治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环境政策、立法与司法等层面的气候变化应对机制,聚焦绿色规则制定与制度构建的前沿议题展开多维对话。

在研讨环节,来自中国、美国、日本、巴西、马来西亚、孟加拉国、巴基斯坦等国家,以及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数十所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和期刊界的六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气候变化应对与绿色发展的会议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胡苑教授进行了题为Exploring China's Climate Change Litigation Mechanisms under Localized Structures的发言。她指出类似气候变化这类极其复杂的领域,其制度往往不是自发生成,而是带有人类社会顶层制度设计思路在内,但设计出来的制度又会面临制度失灵的悖论。当下我国气候变化诉讼的实践展开与域外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都与本国的产业结构和制度推进模式息息相关。气候变化诉讼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具有灵活性,它不仅是气候治理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还承担着推动更具实效性的制度生成的功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部分制度失灵问题。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为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发展的法治建设汇聚了多元化的智力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为后续在气候治理等相关领域开展更紧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奠定了重要基础。
供稿|郑毓梅
供图|天津大学法学院
审阅|胡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