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上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沙龙第4期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2-19浏览次数:30

20241217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办的第4期学术沙龙在法学院211会议室顺利举行。同济大学法学院蔡元臻副教授作了题为“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的著作权问题”的分享,beplay全站 副教授袁波老师参与与谈。本次活动由beplay全站 熊超成老师主持。



活动伊始,蔡元臻老师介绍了人工智能的发展过程,指出人工智能生成物所具有的市场价值、技术价值以及艺术价值,并以美术作品《太空歌剧院》、动画作品《乌鸦》为例,向我们揭示了当前人工智能发展的热潮及其引发的诸多社会争议。

随后,蔡老师以相关法教义学代表性成果为例,介绍了我国关于人工智能著作权问题的研究进展,并指出侵权问题是目前学界讨论的焦点。将人工智能模型的运行分为前端机器学习环节、中端算法运行环节、后端结果输出环节后,他进一步指出,机器学习大量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且未经许可,导致原作者群体与人工智能产业之间侵权纠纷和社会冲突频发。

紧接着,蔡老师比较了主要国家对机器学习是否侵权问题的处理方案。其一是扩张合理使用制度,例如日本著作权法在2018年修改后,专门规定了“信息分析”条款;其二是主张强化侵权行为认定和法律救济,例如法国;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虽然有“转换性使用”等现成制度工具,但在机器模型训练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问题上非常谨慎,尚未作出一个明确的选择。蔡老师深入分析了现有方案的法社会维度之困,认为合理使用与侵权认定两种观点分别偏向人工智能产业和人类作者群体的利益,各有优劣。

最后,蔡老师结合著作权制度回应技术变革的历史经验,尝试提出了一种新方案,即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并肯定了该制度缓解产业矛盾、弥补市场失灵的功能。他分析了法定许可定价逻辑的缺陷并进行澄清,提出了针对机器学习法定许可的规则框架,强调在采用法定许可制度同时,也可不放弃合理使用,但需要进一步结合使用目的考察行为的商业性与公益性,以界定二者的边界。

与谈环节,袁波老师认为该问题不只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需要结合政治经济学的视角,他强调了该问题的处理需要关注利益的平衡:著作权制度的重构,既要更好地服务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也关注它带来的社会问题。与会的同学们踊跃提问,和老师们进行了深度的交流和探讨。本次活动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许丹燕

供图:赵舒磊

审阅:熊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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