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宋晓燕院长、朱晓喆副院长和叶榅平教授受邀参加“第八届金融法论坛”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1-13浏览次数:10

202416日,“第八届金融法论坛”在上海龙之梦大酒店隆重召开,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和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承办、上海金融法院协办。法学院宋晓燕院长、朱晓喆副院长和叶榅平教授受邀出席会议,并分别做主旨演讲或交流发言。

宋晓燕院长以“金融强国建设与制度性开放”为题发表主旨演讲,她从金融如何强国、制度和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为何以及如何进行制度性开放三个角度进行切入。金融如何强国的问题需要回归到金融的本质进行理解,对金融规律的讨论需要达成共识,即金融是通过为消费、投资、出口这三架马车构建相应资金融通体系从而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关于金融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宋院长认为,金融最核心的是制度问题,通过研究制度可以发现其与金融市场发展的良性或非良性的互动关系。关于第三个问题,宋院长结合人民币国际化、在岸和离岸市场建设等详细阐释了金融创新的市场自发性所产生制度性开放的需求,并提出可以通过上海全面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这一抓手逐步实现制度性开放。



叶榅平教授参与圆桌论坛,并以“数字时代我国可持续金融实施范式的转型”为题展开发言。他主要阐述了四点内容:一是数字技术与ESG理念的融合是当今金融转型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及驱动力,形成了一种全新的金融范式,即可持续数字金融。数字技术可以为可持续金融在环境、社会、治理等可持续目标上的做出重大贡献,同时,践行ESG理念也能为可持续金融的数字化发展提供更加科学、可信、可比的数据信息以及制度支撑。二是我国可持续金融的发展仍面临“可持续性”标准缺乏和可识别能力差、信息不对称、可持续性投资动力不足、可持续性项目融资困难、“飘绿”现象频发以及相关风险管理难等困境。三是推动我国可持续金融实施范式实现从CSRESG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四是应当以认可ESG体系的价值理念为先导、以ESG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为中心、以数字技术为推动力、在ESG国际体系中讲好“中国故事”,实现我国可持续金融实施范式的ESG转型。



朱晓喆副院长参与“长三角金融庭长论坛”的研讨,并围绕“金融纠纷中的民刑交叉疑难问题”进行与谈。他认为,民刑交叉类纠纷的处理程序已经由早期单纯的先刑后民,过渡到今天先刑后民、刑民并行乃至先民后刑多种模式并存的状态,体现了司法实践对此类案件认识的进步和深化。在实体上判断民刑交叉是否成立时,不宜扩大对“同一事实”的理解,进而以刑事程序和判决优先或替代民事案件的处理。作为法院裁判基础的事实,实质上是经由证据构建形成的案件事实。因此,即便同一生活事件,在不同角色的法官的透视下形成不同的案件事实,从而引发相异的法律效果。以“同一事实”为由使刑事程序吸收民事程序的处理思维,会导致对民事法律关系破坏过重的弊端。特别是将已经生效并履行完毕的合同溯及地纳入刑事程序处理,也欠缺正当性和必要性。再者,刑事退赔退赃也不应当阻碍受害人对于赔偿不足的部分通过民事程序寻求救济的权利。因为退赔退赃可能无法完全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刑事程序无法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构成犯罪时,也不影响针对其所在单位追究民事责任;且民事责任的优先也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期待理论界和司法界就民刑交叉类纠纷的处理能够进一步达成共识、有所推进。



供稿|刘 洋

供图|论坛会务组

审阅|朱晓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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