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lay全站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研究中心“判解研究工作坊”第五期 “遗嘱信托的成立与效力”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551

2021年4月27号下午,2020-2021下学期“判解研究工作坊”第五期在法学院116会议室举行。beplay全站 副教授李宇老师以《遗嘱信托的成立与效力》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交流。讲座由beplay全站 院长助理吴文芳老师主持,beplay全站 教授朱晓喆老师作为与谈人参与讨论。



本次讲座由李宇老师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的判决书为切入,分别从家族信托、信托的成立生效与解释等方面展开。

首先,李老师先大概梳理了本案案情,即是遗嘱订立人订立了遗嘱信托,并由此引发的遗产纠纷。

接着,李老师由遗嘱信托引出家族信托的概念及作用。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作用主要是:一、降低家族资产风险;二、家族信托隐蔽性很强;三、进行家族财产税务规划。四、家族财产传承。



然后,李老师又主要根据该案件中的争议点,信托是否成立为切入点,详细讨论了信托成立的要件和特征,以及当其不具有信托之名而具有信托之实时的解释问题。首先,根据有关解释,一项协议是否是当事人诉称的协议,不能仅仅根据其协议的名称来确定,主要是根据协议的实质内容出发去理解和解释该协议,所以根据此原则,本案中的遗产信托是成立的。其次,信托的特征主要有两点: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信任义务的履行,当然李老师也强调,独立性并不是信托财产特有的特征,但可以说独立性是从信托财产发展出来的一个特征。最后,也是案件涉及的问题即关于财产是否登记是否会影响其成为信托财产的资格,在这一部分,李老师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解释了动产、不动产的转移规则。

最后,与谈人朱晓喆老师参与了讨论发表里自己的看法,他主要提到了两点即对于一项合同的内容与表意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的,其解释要区分是否有相对人,对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为了保护表意人的权益,主要从表意人的角度去解释;对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主要为保护相对人来解释。另一点,朱老师提到信托财产是目的性财产,不能从管理人角度判定信托是否成立,而应该取决于委托人具体到本案应该是遗嘱人的本意。参与沙龙的樊健老师也结合商业信托法与沙龙中的相关主题发表了评论。



在问答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各位老师给予了耐心细致的回答。最后,吴文芳老师对本次沙龙进行了总结,本次工作坊活动圆满结束。



供稿人 | 杨振廷

供图人 | 杨振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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