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社会法前沿问题系列讲座“灵活就业及其法律关系解构”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96

2023111日晚,由beplay全站 举办的社会法前沿问题系列讲座“灵活就业及其法律关系解构”在beplay全站 220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主任周国良主任主讲,上海市总工会赵德关副主席与谈,beplay全站 吴文芳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前,吴文芳教授对周国良主任与赵德关副主席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两位“研究型领导”的科研与工作经历。讲座在现场师生的热烈掌声中正式开始。



周国良主任围绕“灵活就业及其法律关系”主题,从“何为灵活就业”、“为何会产生灵活就业”以及“如何规制灵活就业”三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周国良主任提出,面对国内灵活就业规模日益庞大的形势,我国目前尚未就“灵活就业”给出官方定义。根据相关文件的间接表述与学界讨论,“灵活就业”一般指游离在政府对劳动与社会的管理之外、未被劳动与社保法律关系正式规制的就业。平台用工就是典型的灵活就业,“自治型平台”与“组织型平台”两代平台用工的典型模式。从人类历史来看,就业经历了从家庭到单位到平台的演变,灵活就业是后工业时代下用工关系与劳动关系逐步分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由过程控制转向结果控制的结果。

其次,周国良主任认为灵活就业的产生与发展主要有六方面原因:其一,第三产业中服务者直接接触消费者的产业特性为平台经济提供了产生土壤;其二,信息技术发展为平台经济提供了技术支撑;其三,劳动法相关的法定义务催生了企业的灵活用工转型;其四,政府的放任或推动为平台经济提供了发展空间;其五,经济全球化推动了灵活用工扩张;其六,越来越多的灵活用工也是劳动者主动选择的结果。

最后,周国良主任认为脱离规制的灵活就业不仅会为劳动者权益与社会保障埋下隐患,也造成了第三产业对第二产业的就业虹吸效应。对此,应坚持权利义务社会化的总体思路,合理分担劳动风险与社保责任,尝试通过社保向税务转型等方式合理规制灵活就业。



与谈环节,与谈人赵德关副主席认为平台经济的产生有其内在的市场原因,是符合市场规律的。首先,平台经济能促进供需匹配,是市场供需矛盾催生的经济模式;其次,平台经济有助于突破“一重劳动关系”制度下“劳动力产权”的严格界限,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最后,各路商家依托于风险承担能力更强的大平台,更能取得消费者的信任。至于应如何对待平台经济,赵德关副主席认为虽然国家鼓励平台经济,但平台用工仍应规制。对此,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对平台用工的保护应从“岗位本位”转向“人本位”,促进人力资源流动的同时,在制度上支持灵活从业人员通过集体协商方式提高待遇,并由政府承担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义务。



最后,讲座嘉宾与现场师生就灵活就业的现实案例及劳动法的理论转型等问题交流探讨,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孙健沦

供图:王瑞宏 黄琳涵

审阅:吴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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