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西南政法大学谭启平教授讲座“民法典基础性法律地位及其落实”顺利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135

20231027日下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讲坛第94讲在法学院116会议室举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启平教授以“民法典基础性法律地位及其落实”为题,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交流。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主持,法学院李宇教授、周心童老师等师生参与。

讲座开始前,朱晓喆教授代表beplay全站 向谭启平教授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同时对谭教授的科研经历与成果进行了简要介绍。讲座在师生们的期待和掌声中正式开始。



首先,谭教授介绍了“基础性法律”概念之来源与民法典作为基础性法律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议上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谭教授由此引出了本次讲座的两个重要问题:如何理解基础性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如何围绕基础性法律贯彻落实。

然后,谭教授从以下四个角度对如何理解民法典是一部基础性法律进行了讲解。第一,只有调整对象明确、学科话语体系完整的法律能够被称为基础性法律,而民法典具有以上特征。第二,民法典是规定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法律,其所规定的权利从类型到内容都是包含最完备的。第三,民法典的基本概念、制度和规则可适用于整个法律领域。第四,民法典所规定的各项制度作用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乃至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最后,谭教授结合《民法典》第202条、第1045条、第1259条等条文讲解了民法典作为基础性法律在整个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谭教授认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的法律,对于社会主义根本制度需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进行理解;民法典是一部稳预期的法律,可预期性是法治价值的重要体现;民法典是一部利长远的法律,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制度保障。谭教授强调基础性法律的落实能够助推法治进步,不仅民法自身要落实好,还要在其他的法律领域里落实到位。



在互动环节,谭教授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民事救济之间的冲突、法学概念是否要从各自的学科话语体系来辨析等问题,同在场师生进行了交流与探讨。至此,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王紫琳

供图|朱禹辰

审阅|朱晓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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