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纪检监察研究院2026年度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6-28浏览次数:10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充分发挥研究院在财经纪检监察领域的智库作用,助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纪检监察研究院”决定开展2026年度专项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要求

1.申请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纪检监察或法学、财经等领域研究能力,对所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申请人须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着力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实践突破。

3.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成果,课题申报须着眼服务国家需求、突出问题意识,结合纪检监察领域工作实际深化规律性认识,突出前瞻性、创造性与实效性,研究内容须体现有限目标,切忌“大而全”。

4.专项课题资助经费为人民币3万元。课题正式立项拨付50%研究经费,剩余50%经费根据课题完成情况和成果质量进行差别化拨付。调研经费应当用于资料购买、实地调研、数据分析、专家咨询等与研究相关的活动。经费使用须符合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报资格

1.本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不限身份,不设门槛,鼓励社会智库专家学者积极参与申报。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相关研究满3年。

2.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每位申请人作为课题主持人限申报1项课题,可作为另一课题的课题组成员;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的,可同时参加不超过2个课题组。

4.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结项规定

1.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至20261231日,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项的课题将作研究终止处理。

2.题结项时需提交如下成果:

11篇不少于3万字的结项报告。

2)发1C刊论文或者获批1篇决策咨询。(结项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纪检监察研究院)

五、工作安排

1.申请人如实填报《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纪检监察研究院2026年度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二)。请于2026731日前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含WORDPDF本)发送至指定邮箱17315570059@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2026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

2.课题管理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后,将于2026831日前通过beplay全站 官网公布中标结果。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予慧

联系电话:17315570059

附件一:研究选题


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纪检监察研究院2026年度专项课题申请书》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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