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网 2014年10月20日】上海财经大学成立金融服务法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研究中心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2浏览次数:1176

记者 林颖颖

    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主办,beplay全站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承办的“自由贸易、金融服务创新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问题”研讨会暨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服务法与金融消费者保护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日前在上海财经大学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台湾铭传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著名高校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中国银监会上海局、中国保监会上海局、中国证监会上海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围绕“自由贸易、金融服务创新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问题”的会议主题展开研讨,共贺中心成立。

    与会专家围绕自贸区金融法治、金融服务创新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三个专题展开研讨。

    在自贸区金融法治专题,银监会上海局法规处处长马强、保监会上海局法规处黄吉焱博士、beplay全站 教师樊健、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学院教师肖宇先后就依法守律合规确保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自贸区保险法治、自贸区《信托登记试行办法》评析、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国民待遇的实现路径进行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劲松对本环节评议,他高度评价了四位学者的发言,认为他们从宏观到具体多层次介绍和分析了自贸区金融法治。接下来余老师谈到,从世界发展趋势看,金融服务重要性日趋显著。但金融业的信息不对称特点决定了金融监管非常必要,因而重视信息的披露,既是监管的有效手段也能促进市场主体的自律。
    金融服务创新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研究员廖凡主持,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多奇、中国证监会上海局法规处干云峰博士、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孟飞、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伏军、北方工业大学副教授王斐民先后发言,就税收中立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监管问题、金融创新的经济性质及其监管约束、央行在贷款的目的与约束、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制度资源研究展开研讨。北京大学彭冰教授一一进行了精彩点评。
    就金融消费者保护,围绕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治研究、金融机构的信义义务与适格性原则的民事责任,金融消费性质及金融消费分类监管,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地方金融管理处处长许耀武、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邢会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先后发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吴弘点评谈到:本轮发言从理念到制度实践均形成很多新观点,很有启发,希望今后能够更多研究和实现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来源:解放网 2014年10月22日
http://www.jfdaily.com/jizhe/201410/t20141022_885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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