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实验实践教学中心质量保证体系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362

中心建立学院和中心二级教学质量检查督导制度:
1、学院通过教学督导组对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巡视和抽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要求学生对每一门课的教学效果及主讲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估;
2、实验实践教学中心通过进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学生对实验实践课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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