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4实验与实践教学工作总结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405

一、多效并举,推进法学实验实践教学
(一)建章立制,建立实践教学激励机制
       2014年6月,法学院在总结经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建立了《关于鼓励教师、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激励办法》,从辩论队指导、暑期见习、民生热线等多方面,建立了教师、学生参与法学实验实践教学的奖惩机制。对积极参与法学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采取直研、保研、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加分等激励办法;对参加指导的教师予以计算课时工作量、发放交通补贴、指导津贴等方式,激励教师积极投身实验与实践教学活动。以此为依据,对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的胡凌、胡苑、陈洪杰等10余名教师予以了工作量及津贴激励,对积极参与学院实践教学的50余名同学及志愿者予以了保研加分和补贴等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完善实验室硬件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2014年以来,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承担了法学院2014年修购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教务处修购项目的部署、安排,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网络实验室、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安排、项目设计、招标评审、项目考察等多项工作。目前已按期完成阶段性任务(183万修购经费已经使用133万元,另模拟仲裁及法援中心需待法学楼建设完成后开始施工,预计2015年内完成),修购文件及各项招标工作均得到学校教务处和财务处的肯定,模拟法庭和网络实验室于7月初进场施工建设至10月完成并投入使用,承担了第三届全国环境模拟法庭比赛的任务,项目建设质量也在大赛中得到检验,我院新建的模拟法庭和网络实验室目前处于全国法学院的领先水平。

(三)继续推进法学实践课程教学
       继续推进我院已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开发建设的《司法前沿》、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并由其聘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共同开发建设的《检察理论与实践》、与富兰德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实务》、与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共同开发建设的《法律谈判》等课程,确定为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的必修课程。上述《司法前沿》确定为本科生的必修课程,其他三门为本科生的选修课程。2014年下半年以来,法学院还与上海一中院等单位联合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目前已经开展了上述法学实践教学课程  次,  人次参加了课程讲座,讲座深受同学们的欢迎,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教学效果。

(四)开展模拟法律实验与实战训练
1、实验教学软件:(1)开展了第二期法学院教师“北大法意”模拟法庭软件的培训工作,使教师能够更加熟练地使用该教学软件。(2)完成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LETS系统的全员培训、系统升级、全体师生信息录入、系统测试等工作。
3、模拟法庭:多个部门法课程,如刑法、经济法等课程,已多次尝试模拟法庭的实务教学工作,教师、学生共同参与模拟法庭的方案设计、角色分工、文书制作、对抗辩论等,学院负责实践教学的专职教师也多次对上述部门法的模拟法庭课程进行指导。
4、辩论队: 2014年以来,我院中英文辩论队组队参加了“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第三届全国环境法模拟法庭辩论赛、“理律杯”全国模拟法庭辩论赛、JESSUP国际公法模拟法庭辩论赛、香港ADR模拟仲裁辩论赛、第一届上海模拟仲裁辩论赛等,虽未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但在各比赛小组中的排名有明显提升,学院各辩论队也在比赛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成绩。黄应桥同学获得环境法模拟法庭辩论赛优秀辩手、王泫斐获得理律杯模拟法庭辩论赛优秀辩手、张红叶同学获得上海模拟仲裁辩论赛希望之星等荣誉称号。
       2014年11月15日、16日,我院还承办了第三届全国模拟环境法庭大赛。本届比赛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和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办,并得到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众多单位的鼎力支持。来自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16所高校和评委选手近200人参加了本届比赛。学院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承担了大赛的主要会务工作,包括两次次预备会的召开、大赛期间的食宿安排、会场布置、沙龙举办、评委接送、志愿者服务等,法学院招募的30名志愿者在大赛期间以积极勤勉的工作作风,给参赛的老师、学生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受到多方的高度赞誉,被亲切地誉为“财大红”。

(五)完善诊所式法律教育
1、实践教学会议:为学习法学实验与实践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2014年1月、3月,分别参加了在海口举办以及在复旦大学举办的法学实践教学会议,了解了信息,学习了经验,并充分交流了我院的实验实践教学工作。
2、民生法律热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重新确定了法学院民生热线自愿者服务队,并对全体新队员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环境法的相关知识及法援中心制度培训。截至12月31日,共接听了  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电话;共接听了 个劳动法的咨询电话;共接听了  个环境法咨询电话。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产品质量、劳动人事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大量的鲜活的案例,使同学们对社会生活和法律生态有了切身的感受,也在热线电话的接听、解答过程中增长了知识、丰富了经验,增强了社会公益心和责任感。

(六)落实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法学院法学本科从二年级开始试行导师制;法律硕士(法学)从一年级开始试行“双导师制”,即由校内硕士生导师和实践部门兼职硕士生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目前我院已经在司法、金融实务界聘任了99名兼职导师,占全校的近三分之一。该学年召开了两次法律职业发展论坛,其中以法学实验与实践教学作为主题开展了一次专题研讨,校外导师丰厚的实务工作经验,丰富了法学教育的内涵,对学生的论文选题、指导、就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开展法律职业见习夏令营
       2014年beplay全站 法律职业见习夏令营于8月11日顺利开营。这是我院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推动法学实践教育的重要举措。此次夏令营自8月11日至9月5日,历时近一个月。我院共有79名2012级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专业的本科生参与夏令营,分赴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宝山区、杨浦区、虹口区、闸北区等八家人民法院进行为期四周的暑期见习。
       为安排此次暑期见习,院领导非常重视,在去年与上海市的四家法院建立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见习基地的拓展力度,多次上门联系工作,增加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四家见习基地,与上述法院签署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法学课题研究、培养实践型法学专业人才。
       见习期间,院领导高度重视,郑少华院长、周杰普书记、马洪副院长、院长助理胡凌、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主任李睿及胡苑、曹静陶、姚少杰、陈洪杰、赵晓波、张开骏、樊健、王蕴等带队老师和辅导员分别走访了上述见习单位,向见习法院的院领导表达了感谢,并与全体见习同学开展座谈,充分交流了思想,了解此次夏令营的开展情况,为下一期的进一步改进提供了借鉴。
见习结束后,每一位同学和见习小组都对为期四周的见习进行了深入的总结,收益颇丰。

(八)拓展金融与法律高端培训
       2014年法学院参加嘉兴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嘉兴市自贸区及中青年干部培训等二项项目招标,负责课程设计、教师联络、活动安排、标书制作、参与投标及后期等活动,我院经评选中标。
       2014年8月25日至28日,由嘉兴市市委党校、嘉兴市商务局主办、我院承办的“嘉兴市对接上海自贸区提升开放水平专题培训班”在我校中山北路校区成功举办。
       培训班的60名学员均为嘉兴市分管商务的县市长和商务系统的负责人。培训班围绕当前上海自贸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了深入的学习,我院依照培训班的学员特点,精心选择了优秀的教师,安排了市发改委副主任顾洪辉、市商委副主任申卫华、市银监会法规处处长马强、上海自贸区政研室干部吴慧琼、我校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鲍晓华教授主讲。课程涉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设计与基本情况、上海自贸区政策解析和发展机遇、自贸区改革与服务业开放、金融改革顶层设计与银行业监管新趋势、自贸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解读等多个领域,内容详实、贴合实际,受到了学员的欢迎。
       为加深学员对上海自贸区的感性认识和了解,培训班还安排了参观洋山深水港保税港区,考察了自贸区内高新企业——在亚洲排名第一、世界第五的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商务开发部副总裁刘翔力向学员们介绍了公司的发展状况,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法学实验与实践教学中心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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