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基本信息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1060

一、基地负责人
       郑少华:beplay全站 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基地建设宗旨
       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建设示范性、共享性、开放性的校外实践基地,使学生既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务技能,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运用能力。
三、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情况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校外实践基地经历了10余年的建设,已经具有30余家校外实践基地,2011年成为上海市教委批准的法律硕士校外实践基地。拟重点加强与下列合作单位的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一)以共同开发实务性课程为核心内容的校外实践基地
1.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开设司法实践课程,形成系列成果。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辖区内
法律规定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案件,下辖9个基层人民法院。从2008年起,该院与beplay全站 合作开设《司法前沿》、《审判理论与前沿》课程。该课程为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的必修课程,为本科选修课程,自2012年起,为本科必修课程。现已出版《司法前沿问题讲演录》系列三本著作。
2.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同开发《检察理论与实践》课程。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是上
海市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上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连续被评为“上海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从2008年始,该课程全程录音录像,为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的必修课程,为本科选修课程。
3.与上海富兰德林咨询有限公司旗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共同开发《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实务》课程。富兰德林咨询有限公司长期从事外商投资企业的咨询服务。该课程为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的必修课程,为本科选修课程。
4.与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共同开设《法律谈判》课程。隆安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是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光明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涉及各个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特别在金融、公司法、知识产权、外商投资的法律服务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该课程由具有英美法律背景的律师讲授,为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的必修课程,为本科选修课程。
上述四门课程均由beplay全站 与上述合作单位共同设计课程大纲、并由合作单位遴选行业资深人士讲授,构成beplay全站 实务性课程的基本框架。
(二)以提供实务性学术讲座与带教学生实践为核心内容的校外实践基地。
1.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开设系列实务学术讲座、“法官智库大讲坛”,每年10至12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每年为我院提供10至15个实习机会。
2.与上海江三角事务所开设“法务高管大讲坛”,由其出资聘请世界五百强、重要金融企业的法律高管来我院开设讲座,每年10至12讲。
3.与上海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等开设“法律实务训练”系列讲座,每年10至15讲。
上述单位在未来的三到五年内,将强化以课题研究为导向的带教制,训练学生使之成为既具有适应实践的能力,又具有扎实理论功底的复合型人才。
(三)以带教学生见习与实习为核心内容的校外实践基地。
1.审判机关:上海海事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等。
2.检察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检察院等。
3.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京衡集团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律师协会等。
4.金融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兴业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等。
上述各单位每年向法学院各提供10至15个见习和实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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