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五期学术沙龙第七次活动成功举行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4浏览次数:1028

    2014年12月9日下午15点30分,法学院第五期学术沙龙第七次活动于法学院临时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举行。本次沙龙由我院张淑芳教授主讲:《行政相对人义务履行不能研究》。
    张淑芳教授认为,我国《行政强制法》将强制当事人履行的诸种义务以“过错义务”作了打包规定,即以行政相对人存在主观过错的预设为前提,笼统认定行政相对人存在行政违法且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然而,行政法治实践中相对方所承担的义务有时是非常复杂的,不主动履行义务也并非相对方都存在主观过错。如果将这样的义务不履行责任也通通转嫁到行政相对人身上,显然是不公平的。基于此,在《行政强制法》中区分义务不能履行的诸种情形,采取不同的义务履行手段是非常必要的。这既有利于行政法上义务的真正实现,也利于我国行政法治的完善。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师生分别从以下角度出发展开讨论:立法环节中行政义务设定的合理性问题及执法过程中的裁量问题;行政法如何解决限权或放权(自由裁量)之间的二律背反问题;地方行政立法与国家规范之间的协调性问题以及中央地方在事权上的合理厘定等问题。经过充分讨论,沙龙顺利结束。(陈洪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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