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13浏览次数:999

阶段

主要流程

有关要求

相关材料

一、申请入党

1、递交入党申请书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

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支部应派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在1个月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并做好谈话纪要。

《上海财经大学入党申请人谈话纪要》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3、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8周岁以下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采取团组织推优的方式产生人选;28周岁以上的,可以采取党员推荐的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

4、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在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全面衡量,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要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5、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组织同意备案的批复后,及时与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通知他正式进入考察期,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6、培养教育考察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上海财经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登记表》(空表组织部领取)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上海财经大学入党征求意见座谈会记录》

8、上级党委备案

支部委员会综合各种意见,讨论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登记表》的相应栏目,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0、进行政治审查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在入校前表现进行函调。政审材料必须由政审对象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出具。

《上海财经大学入党政审表》(有效期一年)

11、开展短期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参加校党校组织的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党校材料(有效期一年)

 

12、发展党员公示

党组织采取张贴、党务公开网、微信平台、易班平台等方式,发布《上海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必须含5个工作日),并根据公式情况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录表》。对于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有意见的发展对象,在尚未调查清楚前暂缓发展。

《上海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公示情况记录表》

四、预备党员的接受

13、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14、上级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15、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按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

16、支部大会讨论

党支部召开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17、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党组织委派总支委员、特邀党建组织员或兼职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

 

18、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经过审议,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9、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党委组织部对新发展的党员进行备案,并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20、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组织及时将上级党委审批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1、入党宣誓

组织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22、继续教育考察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党校材料

《上海财经大学预备党员考察评议情况表》(空表组织部领取)

23、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

转正申请书

24、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征求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上海财经大学转正征求意见座谈会记录》

25、转正党员公示

党组织采取张贴、党务公开网、微信平台、易班平台等方式,发布《上海财经大学转正党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必须含5个工作日),并根据公式情况填写《上海财经大学转正党员公示情况记录表》。

《上海财经大学转正党员公示情况记录表》

26、支部大会讨论

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经过审议,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党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28、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入党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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